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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自考商法名词解释复习资料(5)

来源:福建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1-03-02 16:25:03
自考助学

第五章 保险法

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

再保险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的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

保险利益:也可以称为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受益人人身保险中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保险理赔:是保险人应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请求,依据保险合同,审核保险责任并处理保险赔付的法律行为

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签定的确定双方保险权利义务的合同。主要分为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两大类。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以自己或者他人的寿命或者身体为保险标的,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在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约定的年龄时,保险人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

保险机构:依法设立、并以经营保险为业的机构。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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