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公司破产,是指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使之能得到公平满足而设置的一种诉讼程序。
公司破产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
(4)按诉讼程序处理。
2、简述特别清算的条件。
特别清算的条件是指引起特别清算程序开始的原因。特别清算的原因可分实质条件和形式条件。
(1)实质条件有:
①普通清算发生显著的障碍。普通清算发生显著的障碍是指在普通清算中,清算组不能顺利按股东会通过的清算方案清算。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