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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学院公开遴选函授教育、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的公告

来源:福建自考网   发表时间2023-08-21 17:01:50
自考助学

  龙岩学院公开遴选函授教育、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原则:

  依法依规原则、公平公开原则、布局合理原则

  二、合作内容:

  函授教育、非学历教育(含技能培训、考研、考公、教师资格证书、社会培训、红色教育培训等)

  三、合作单位资质要求:

  1.具备法人,注册资金在20万以上资格的教育培训机构或相关机构;在校内已开展相关业务的机构;

  2.具有招生、管理、服务等办学经历,固定办公场所不少于80平米、教学场所不少于100平米以及相应的设备;

  3.管理团队不少于6人;

  4.无不良办学行为记录(如违法违规办学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行为等);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提交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

  2.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原件、复印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5.提交办公场所相关证明(房产证、租赁协议等);

  6.提交管理人员汇总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毕业学校等要素)及身份证复印件、聘任协议及聘书;管理人员近一年的银行工资单;

  五、材料提交时间

  请有意向报名参加的单位将相关材料邮寄至龙岩学院继教院办公室,电话:0597-2207754

  六、公告时间

  长期有效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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