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正自教育的意见》、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及时发现典型、树立榜样、表彰先进,结合《龙岩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岩学院〔2016〕22号)文件精神,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在我院自考本科第二学历的学生中开展龙岩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020-2021学年自考本科第二学历“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目的
回顾总结本学期学生干部工作,完善激励导向机制,树立先进典型,增强学员的荣誉感,提高教学质量和社会效益表彰优秀干部,树立典型,增强团队凝聚力,推动下期工作。
二、评选对象
202109批次自考本科第二学历班委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
(二)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努力,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无缺勤、无补考、平均成绩80分及以上,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三)配合老师开展自考第二学历的宣讲工作,并且帮助同学们了解报考自考二学历的优势,做好班级同学的日常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上进心和责任心。
四、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人数不超过202109批次自考本科第二学历班委总数的3%(名额四舍五入)。
五、评选时间
2021年12月6日-12月8日
六、评选办法
我院将严格执行评选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并经院务会研究决定给予表彰,颁发“优秀学生干部”奖状。
龙岩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干部培训中心)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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