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学历学位教育助学简介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学历学位(以下简称"二学历”)教育助学,是指面向已经取得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的在校生,在学好主修本科专业的同时,自愿选考其他自考本科专业,通过自学考试课程助学和学分认定,符合毕业条件者可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自学考试第二学历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
此种助学形式,旨在加快推动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教育的相互贯通,努力为其他学历教育形式的受教育者报考自学考试提供更多的助学渠道与学习机会,不断满足各类学习者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适应各大企业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提高大学生的社会竞争力。
二、特色与优势
1.两个学历同时套读,平行推进,线上线下学习,节约了时间与成本,提高了学习效率。
2.跨学科学习原则上不安排加试课程。
3.凡主修专业课程或辅修课程学过,已取得合格成绩,且与自考专业考试计划中公共基础课程名称和要求一致的课程,可申请免考。
4.拓宽了专业口径,增加了就业选择性,从而提升综合素质与就业竞争能力。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1.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本科生。
2.学有余力,本人自愿。
3.原则上满20人开班。
四、学习期限及助学安排
1.学生学习期限:原则上在两年内完成所修自考本科专业考试计划所有课程。
2."二学历”专业课程分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两类。统一使用自学考试规定的教材、考试大纲。公共基础课程由学校命题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专业核心课程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考试,考试时间为每年4月和10月。每次考试开考四门课程。
3.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助学,线下课程助学主要利用节假日和晚间在校内组班进行。
4.所有课程引入学业综合评价,学业综合评价的成绩占课程总成绩的30%。
五、开考专业
目前开设法学、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四个专业。
以上专业名称及考试计划如有变动,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政策公布为准。
六、收费标准和缴费方式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自学考试等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财综〔2008〕28号)和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省自学考试等收费收入分成管理问题的通知》(闽教考办〔2008〕1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有:
1.自考助学学费2640元/年,缴费两年,逐年收取;
2.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课程实践性环节报考费80元/科,申请免考可免交报考费;
3.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费与答辩费每生780元;
4.毕业审定费50元/人;
5.教材费按实收取,教材自愿购买。
学生自行通过华侨大学收费平台上缴各项费用。
七、报名须知
符合报考资格者,即日起凭本人学生证到继续教育学院开始报名。
八、联系方式
地址:泉州校区祖营楼一楼104室,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办公室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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