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自考生:
2023年6月我院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已开始,请各自考生根据闽农林大成教字(2015)4号《福建农林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做好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至2023年6月尚在12个月内,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可提出学士学位申请:
1、非英语专业毕业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笔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395分以上(含395分);
3、已通过我校组织的学士学位英语考试。
二、材料报送程序:
1、纸质版材料请通过顺丰邮寄,具体事项如下:
邮寄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贴二寸蓝底(白衣)彩色证件照,请务必到正规照相馆拍照!);
(2)另交两张二寸蓝底(白衣)彩色证件照;
(3)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4)大学英语四级(公共英语三级)成绩单复印件。
收件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15号福建农林大学东苑10号楼乡村振兴学院自考办409室,张老师(收),0591-83769034(请务必寄顺丰快递!)。
收件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2、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具体事项如下:
报送材料:
(1)学士学位申请表;
(2)电子版一寸蓝底(白衣)彩照(需与学士学位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且命名为:办学点名称-名字-准考证号);
(3)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及大学英语四级(公共英语三级)成绩单扫描件;
(4)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终稿(经我校查重后,查重率低于20%,方可授予学位)。
电子邮箱:zkb218@163.com;
报送时间:2023年3月22日—3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重要说明
上交学位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本次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申请材料自动作废。
福建农林大学乡村振兴学院
2023年3月22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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