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自考生申领就业报到证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法定依据 (政策依据) |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 2、《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条 |
申报条件 (办理条件) |
我省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含电大普通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或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具有学籍的,并于2006年6月30日以后,在毕业前或毕业后三年内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学历文凭(含第二学历)的毕业生。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
办理流程 |
行政服务中心受理rarr;审核rarr;办结 |
法定期限 |
即办 |
承诺期限 |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结。 |
申报材料 |
毕业离校后申领报到证: 1.《福建省在籍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一式1份) 2.《高等学校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或《福建省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福建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5.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1份) |
注意事项 |
2002年(含2002年)之后毕业生公共网无生源的高校毕业生,经毕业生本人现场查询学信网信息,依据《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结果》予以认可,无需提供生源证明材料;2002年之前毕业公共网无生源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教务部门、档案室)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查福建中等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网无生源的,需提供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教务部门、档案室)公章的招生花名册复印件。 |
相关表格 |
《福建省在籍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fjedu.gov.cn/)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实施主体 |
福建省教育厅 |
责任部门 |
行政服务中心 |
受理地址 |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学生窗口(福州市鼓屏路162号)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或14:30-17:30(冬季) |
联系电话 |
电话:0591-87091625 |
监督电话 |
电话:0591-87853491 |
受理形式 |
窗口受理 |
备注:
1.申报学校申请报到证毕业生名单汇总一份(须各校盖章、主考毕业院校盖章并打印2份),此份电子版请在办理报到证之前发到指定邮箱:83725268@163.com
2.《福建省在籍自学考试学历毕业生申领<就业报到证<申请表》下载网址:(福建省教育厅官网:http://www.fjedu.gov.cn/)下载报到申请书)(须学生本人签名、主考毕业院校盖章)
3.本人需要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一份纸质版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本人和被委托人签字。
4. 办理时间:每个月的第二周,(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8:00-17:00联系电话:0591-83725268 83724398),寒暑假时间一般不接受办理。
5.特别备注:每年六月中下旬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不对外办理零散业务,统一办理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请尽量避开此段时间。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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