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福建自学考试已于4月10日-11日举行。2021年4月福建自学考试成绩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于5月24日前工作日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成绩查询结果,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考生到主考院校)进行申请。我院将于6月24日前,通过短信平台,将复核结果反馈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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