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福建自考毕业申请具体程序是什么?
答:(1)考生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和全部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到当地招考办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发给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信息卡 ,毕业生登记表和毕业生信息卡由考生本人填涂,所在单位(非在职人员由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在毕业生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于规定日期送交当地招考办审核。审核合格者,上报省招考办审核,由省自考委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 2 )毕业生的档案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毕业证书、毕业生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成绩单由考生本人送所在单位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毕业证书由考生本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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