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毕业生:
2021年上半年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将于2021年1月18日开始,2021年2月21日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申请学位,按照《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学位初审条件:第一,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第二,非英语专业在毕业日期前三年内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笔试)三级(或三级以上)考试成绩合格;英语专业在毕业日期前三年内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和口试)三级(或三级以上)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书;第三,在校期间专升本学生补考的课程累计少于12学分,高起本学生补考的课程累计少于18学分;第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通过答辩并获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第五,在学期间未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第六,在学期间未受到工作单位行政处分;第七,在学期间未有考试作弊行为。
1.拟申请学位者须登录http://d.nec.xmu.edu.cn/degree/login.jsp网站(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xmu@6位出生年月#(例如学生出生日期为1999年9月1日,默认密码为xmu@199909#)),填写、核对有关信息,上传与纸质版照片同底的2寸蓝底电子照片,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文件大小不能超过15KB(像素为120 * 160),填写完成后,打印出学位申请表,并签字。
2. 拟申请学位者除网上提交学位申请外,还须向班主任提交以下材料:从平台打印出来的学位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共英语等级(笔试)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标明考试省份)、纸质照片(领取毕业证时中心发放的毕业照片,至少含2张2寸)。
3.各班主任整理核对好申请者提交的纸质材料后,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共英语三级证书等原件归还申请者,身份证、毕业证书、公共英语三级证书等复印件、学生个人学位申请表原件(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字)、纸质照片及整理学位申请汇总表(须班主任签字),于2月22日-2月23日交至我院学历教育中心吴老师,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海韵学生公寓二期302学历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592-2182258。
1.2021年上半年学位课程考试拟定于2021年5月16日进行。
2.根据《厦门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有关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厦门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并提供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每位毕业生只可以申请一次,时间为毕业后一年的二月和八月(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以后不再补办。
3.有关申请者可于2021年3月上旬登陆学位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初审情况,初审合格者可从学位申请平台自行下载学位课程考试大纲,并参加拟定于2021年5月16日进行的学位课程考试,具体考试课程、时间、地点,请关注学院的网站通知或登录学位申请系统查询。
特此通知
学历教育中心
2021年1月1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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