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自考毕业后如何办理手续?
答: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6月上旬、12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当地自考办安排为准)持《准考证》、《身份证》和全部《课程资格证》。申请本科毕业证书的,还必须持有专科以上学历原件,符合条件的,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领毕业证书,打印考生基本情况表,提交考生审核签字,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道德鉴定表》。
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本人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查并写出意见,加盖公章。
经市自学考试办公室、考官学院、省自学考试委员会三级审核批准,符合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和毕业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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