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居住地等限制,均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报考,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选择专业,能遵纪守法、接受改造、积极学习的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福建2020年4月自学考试将于4月11、12日举行,报考简章暂未公布,根据往年考试经验(2019年4月福建自考报考时间为:2月15日9:00-2月27日17:00),预计2020年4月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中旬。
1.考生点击"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报考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考生进入报考系统后,只能从一个模块(新生入口或在籍生入口)进行报名,系统不支持一个考生当次报考从两个模块分别进入。若已有准考证号选修其他专业或已毕业者,直接进"在籍生入口”用原有准考证继续报考,跨地区参加考试者,需按新生重新报名;
2. 新考生先设置用户名、密码后,再登陆报考系统,点击左边菜单栏上"网上报名”,选择"新生首次报考入口”模块进入报名。报名、报考流程:网上提交预报名信息--现场信息确认(生成准考证号)--网上报考课程并缴费。即新生登入报名平台注册用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完成预报名流程后,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确认时间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自考办)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经现场确认生成有效准考证号后,再次登陆报考系统点击左边菜单栏"网上报名”直接跳到经现场确认后的"预报名登记表”,后点上方“课程报考“按钮进入课程报考并缴费。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慎重选择报考课程,并认真核对,缴费成功后,所报信息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1)新生报名:
第一步:注册用户
登录福建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系统用户注册。
第二步:填写预报名信息
注册用户后登录,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报考平台,阅读报考须知,选择考区,现场确认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确认预约时间。
第三步:上传照片
填写个人资料后,上传照片,提交预报名信息表并确认,等待省考试院审核照片。
第四步:现场确认
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生产准考证。
第五步:网上报考
获取准考证后登陆福建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考课程并交纳报考费,查看报考成功记录。
第六步: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一周登陆福建自考网公布的打印入口打印取准考证(考试座位号)。
第七步:考前学习
在报考完相关科目并等待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时间公布前考生可根据报考科目进行考前学习,考生必需要按所考专业要求的教材进行学习。
第八步:查考试成绩
在考试完成后25天左右登录到福建自考网公布的查询入口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2)老生报名:
第一步:网上报考
登陆福建省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考课程并交纳报考费,查看报考成功记录。
第二步: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一周登陆福建自考网公布的打印入口打印取准考证(考试座位号)。
第三步:考前学习
在报考完相关科目并等待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时间公布前考生可根据报考科目进行考前学习,考生必需要按所考专业要求的教材进行学习。
第四步:查考试成绩
在考试完成后25天左右登录到福建自考网公布的查询入口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1、面向社会开考专业(除委托开考专业外)的考生均按每生每生课程40元交纳考试名费。
2、委托开考专业(具体专业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9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上带"*”号的专业)。这些专业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门课程50元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
1、个人信息资料修改者(含姓名存在生僻字、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请于每年4月、10月自学考试网络报名新生现场确认时间和上、下半年毕业生申请时间内,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改名还需持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原件)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试点、衔接专业考生到所在主考院校)进行办理(姓名存在生僻字者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拼音)。
2、考生更换手机号码应及时登陆"考生个人平台--个人信息维护”进行修改。该通讯信息将作为登陆系统验证及联系考生本人的重要渠道。
1、护理学(专科)报考对象:本省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从事护理(助产)专业工作,具有护理(助产)中专毕业学历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取得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护理(助产)人员。
2、护理学(独立本科段)报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老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3、药学(独立本本科段)报考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化学、护理、生物及药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以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从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4、公安管理(本科段)报考对象:鉴于公安管理专业的行业特点,报考人员限定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安干警、武装警察。以及福建公安专科学校学生(毕业生)。
5、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报考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正在读大专的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及职工,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且具有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其他人员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亦可报考。
重要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行为将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请考生认真阅读刑法修正案相关条文内容,知晓违反这些规定将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以免因违法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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